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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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同学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学校第2017-21次党委常委会关于奖励设置的决定,学院决定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院级或校级学生组织中工作满一年或一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考核合格。院级学生组织包括院学生会、分团委、叙牧社及研究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并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6、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7、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在学习科研工作中恪守学术道德。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我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参评的学生干部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中国农业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需提交电子版),并撰写不少于800字个人事迹材料(需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经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报相应的评选小组统一评选。 3、参与社会工作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学生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 4、评选结果经全校公示后确定。 四、评选流程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各级学生组织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向相应评选小组推荐。 3、校团委评选小组对校级组织进行评选,结果反馈学院。 4、学院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按评选要求报送校团委。 5、获奖名单公示。 6、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评优要求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各学生组织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热情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应加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4、学生组织将申请者材料打包统一命名“学生组织名称 +优秀学生干部汇总”,于11月3日晚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dkftwzzb@163.com,纸质版于11月3日晚17:00前交到动科楼165办公室,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联系人:王润哲 62731212 何星谕 15183026006
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 202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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